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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的原则和归档的重点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对学校和社会当前与长远具有参考作用凭证作用和研究价值。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反映学校党政部门职能活动的全过程,保证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彼此间的有机联系,照顾不同部门的不同特点。

  

    归档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1.归档的主要内容包括党群行政教学科研基建产品设备出版外事财会声像实物等系统的内容,具体范围见《湖州学院档案归档范围表

    2.归档的重点以学校形成的不同载体、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为主,特别是全局性综合性的文件材料。其次是上级和其他单位发来的文.电及附件。上级来文中,应以针对学校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为主。


  三、不归档的文件材料

  1.上级机关普发供参阅、不办的文件材料

  2.上级机关发来供工作参考的抄件

  3.上级机关征求意见末定稿的文件

  4.重份文件

  5.无查考利用值的事务性、临时性的文件

   6.会议讨论,末经学校领导审阅签发的末生效文件电报草稿,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铅印文件的各次校对稿(学校主要领导人亲笔修改稿和负责人签字的最后定稿除外)

  7.从正式文件电报上摘录的供工作参阅的非证明材料

  8.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一般性表态询问一般性问题提出一般性建设性意见的人民来信

  9.校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不该履行公文的行文介绍信等

  10.学校负责人兼任外机关职务形成的与学校无关的文件材料

  11.为参考目的从各方面收集的文件材料

  12.非隶属机关抄送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13.末生效的合同协议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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