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档范围(自2021年起)
包括文书、科技(科研、基建、设备)会计、特种载体(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类档案。
注意事项:
*本人查档:填写《湖州学院档案利用审批表》,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代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复印件(或真实清晰的身份证件照片)。
委托书内容:应包括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单位、户籍所在地等,若委托人是我校毕业生即应包括他的学籍信息:姓名、学号、院系、专业、入学时间、毕业/结业时间等)、委托事宜、档案利用目的、委托责任及双方联系方式。
*远程利用:详见《档案远程利用服务指引》。
(特别说明:本馆不提供成绩单等材料的外文翻译服务)
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8:00-11:30,14:00-17:30(夏令时)13:30-17:00(冬令时)
(节假日及公告栏另有通知除外)